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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南孚电池专营店不仅虚假宣传还诬陷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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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孚电池专卖,华为手机电池更换,日本万盛电池,2023年11月7日,笔者在某宝南孚电池专营店购买了一款标识有“南孚”标志的纽扣电池,结果在11月10日收到的确是一款叫做“传应”纽扣电池。以为是商家发错了货的笔者

淘宝南孚电池专营店不仅虚假宣传还诬陷消费者

   2023年11月7日,笔者在某宝南孚电池专营店购买了一款标识有“南孚”标志的纽扣电池,结果在11月10日收到的确是一款叫做“传应”纽扣电池。

   以为是商家发错了货的笔者,当即通过平台找到商家询问是怎么一回事?熟料,商家的回答是,“传应”也是南孚电池,只不过换了包装而已。笔者觉得这个说辞有点牵强附会,作为一名消费者,就是奔着“南孚”这个品牌才决定在其店铺购买的东西,结果收物后连个“南孚”字眼都没有看到。

   随即,笔者当即选择了退货退款。但是,淘宝“南孚电池专营店”却拒绝了退货退款,还再笔者再三要求下,给笔者发来“电子鱼漂电池”与光盛电池之间关系证明,以及防盗锁电池对淘宝“南孚电池专营店”的销售授权,根本没有提任何品牌授权的问题。

   况且,母品牌和子品牌是两个绝然不同的概念,两者所包括的内涵以及适用范畴都存有相当的差异。说简单点,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只认“南孚这个”品牌、只接受“南孚”这个品牌。

   所以,笔者购买的“传应”纽扣电池实物商南孚电池专卖络销售平台上所展示的商品在外观方面存在严重不符的差异。

   根据《南孚电池专卖》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k22款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南孚电池专卖》第4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好在,淘宝作为一家有南孚电池专卖购平台,在接到笔者介入请求后,当即强行让商家给退了款。

   然而,越想越不舒服的笔者,在事后继续找商家理论的时候,淘宝“南孚电池专营店”的客服竟然颠倒是非黑白,明明是他们自己虚假宣传引起的问题,竟然倒打一耙说是笔者自己买错了产品,故意找他们的麻烦。

   既然“话不投机半句多!”觉得受了奇耻大辱的笔者,便立刻决定将淘宝“南孚电池专营店”的丑恶嘴脸公布于众。